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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屋抵債

農村宅基地房屋抵債

農村宅基地房屋抵債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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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屋離婚如何分割

發生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辦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宅基地離婚時不可以分割,只是雙方誰得到了房子就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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