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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蓮湖區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拆遷公告

西安市蓮湖區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拆遷公告

西安市蓮湖區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拆遷公告

西安市蓮湖區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拆遷公告

為了加快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工作,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和《西安市棚户區改造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政府決定對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項目涉及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徵收。現將決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徵收項目:桃園一坊棚户區改造項目

二、徵收範圍:東起新園路,西至西開家屬區,南起桃園東路,北至大慶路。(具體範圍以徵地成果表為準)

三、房屋徵收部門:西安土門地區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徵收安置辦公室。

四、房屋徵收實施單位:西安市蓮湖區桃園路街道辦事處。

五、徵收補償對象:徵收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

六、簽約期限:自徵收決定通告之日起6個月。

七、補償方式:採取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詳見徵收補償方案)

八、徵收補償方案:見附件。

被徵收人應當在徵收補償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如對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決定公佈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通告。

本站徵地拆遷律師團提醒各位被徵收人: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如對房屋徵收決定或補償方案不服的,一定要在公告告知的期限內進行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超過時限不以法律途徑維權的,將面臨被強拆的風險,而且也提高了維權難度。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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