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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煤炭企業的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煤炭企業的規定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税煤炭企業的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煤炭企業的規定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税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標準,按規定税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税。其徵税範圍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其中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的大中型工礦個業所在地。

對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所屬的煤炭企業徵免土地使用税問題,規定如下:煤炭企業的矸石山、排土場用地,防排水溝用地,礦區辦公,生活區以外的公路、鐵路專用線及輕便道和輸變電線路用地,火炸藥庫庫房外安全區用地,向社會開放的公園及公共綠化帶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税。

利用報廢礦井搞工商業生產經營或用於居住的佔地,仍應按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税。

除上述各條列舉免税的土地外,其他在開徵範圍內的煤炭生產及辦公、生活區用地,均應依照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一般情況下都需要向國家交土地使用税。具體徵收税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税務局徵收為準。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主要是依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來徵收的,所以不需要對徵收有任何看法。對於直接用於煤炭生產的佔地,暫按當地規定的適用税額的低限徵收土地使用税。對煤炭企業的其他佔地,仍按當地規定的適用税額徵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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