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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債權轉讓什麼意思

房屋債權轉讓什麼意思

房屋債權轉讓,指房屋合同債權人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房屋債權轉讓分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房屋合同關係的新的債權人,原房屋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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