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解答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不安抗辯權人是不是債務人

不安抗辯權人是不是債務人

不安抗辯權人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
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不安抗辯權人是不是債務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haiwu/zhaiquanjieda/1y7o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