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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登記的變更要什麼

動產抵押登記的變更要什麼

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的變更應當向動產抵押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變更登記書》;
(三)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
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託書。
法律依據】《動產抵押登記辦法》第八條,當事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的設立、變更、註銷,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本辦法形式要求的,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辦理,在當事人所提交的《動產抵押登記書》《動產抵押登記變更書》《動產抵押登記註銷書》上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並註明蓋章日期。

動產抵押登記的變更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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