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 >債務債權 >

擔保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擔保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擔保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無能力償還債務怎麼辦

債務人如果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與債務人協商分期清償債務,如果債務人沒有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的,債務人就不需要償還債務。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一般而言,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對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難以確認的,由有直接證據證實承擔義務的一方負主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舉證責任。當事人主張由夫妻一方承擔債務,又舉證不能的,人民法院也無法查實的,法院一般從公平分擔舉證責任角度出發,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或杜絕在訴訟中夫妻一方或雙方規避法律,逃避債務,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haiquan/zhaiwuzhaiquan/g838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