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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是什麼

借條是什麼

借條,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一個文件,它是表明債借貸法律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借款人書寫,表明借款人已經向出借人借入金錢或物品。
借條應包括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借款金額、借款用途等基本內容,還可以包含借款利率、逾期利率、還款時間等內容。借條應由借款人簽名並捺印。一旦產生爭議,債權人可以借條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並獲得法院支持。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借條是什麼

(一)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及身份證號碼。

(二) 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五)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六)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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