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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個人債務怎麼認定

離婚時個人債務怎麼認定

一、離婚個人債務如何認定

離婚時個人債務怎麼認定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或者未經共同協商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民法典》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的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

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通常用兩個標準來判斷債務的性質: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應認定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為共同債務。

具體來説,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如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6)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離婚時個人債務和共同債務的認定其實是很重要的,因為其中只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部分,才需要離婚夫妻作出處理。要是認定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的話,那麼離婚的時候是不能要求對方來承擔相應清償責任的。當然,實踐中,很多離婚夫妻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這種情況下建議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你進行處理。

標籤: 離婚 認定 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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