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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屬糾紛合作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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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屬糾紛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2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認定發明創造屬當事人調出前的原單位享有的職務發明創造應當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即該發明創造是當事人在調動工作後一年內作出的。二是實質條件,即該發明創造應是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你的案子上訴沒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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