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行政解答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行政訴訟中證明標準是如何設定的

行政訴訟中證明標準是如何設定的

行政訴訟中證明標準是如何設定的
律師解析:行政訴訟中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行政案件,認為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在徵得當事人雙方同意後,可以進行調解。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行政案件,認為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在徵得當事人雙方同意後,可以進行調解。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zhengjieda/susonglvshi/7v6nw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