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最長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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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20天。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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