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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執行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多少日

合併執行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多少日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合併執行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多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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