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訴訟 >

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由舉證人或侵權人承擔。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若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侵權人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或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susong/3rd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