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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後還能起訴嗎?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後還能起訴嗎?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後還能起訴嗎?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能。律師解析:一般來説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是: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有明確的被告人;
2、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3、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3、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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