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

刑法交通肇事罪條文內容

刑法交通肇事罪條文內容

刑法交通肇事罪條文內容

交通肇事罪是因行為人故意或過失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形成的結果,那麼,犯此罪的行為人將會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我國刑法對此是如何規定的?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具體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解決相關問題。

刑法條文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延伸補充: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

(一)要劃清交通肇事罪與非罪的界限。

應着重把握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要看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失。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則不存在罪過,因而不能認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為人有無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後果。行為人必須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後果,且對該後果負責的條件下,才能構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某種危害結果,但既沒有違法交通管理法規,主觀上也不具有過失,則應當屬於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二)要劃清交通肇事罪與其他幾種罪的界限。

1、要把交通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區別開來。區別的要點在行為人的主觀態度,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顯然為故意犯罪。發生交通事故後,以下兩種情況歷來是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論處的。一是肇事後,為殺人滅口,而又故意將傷者撞死的;二是肇事後明知被害人被拖掛在車下,為逃逸而不顧被害人生死,致被害人傷殘、死亡的。

2、交通肇事罪同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的界限。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且必須造成嚴重後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觀上是故意,行為對象是不特定的多數人,不要求必須造成嚴重後果。

3、交通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與過失致人重傷、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交通肇事罪發生於交通運輸過程中,與交通工具相聯繫;後者發生與日常生活中,過失致他人重傷、死亡。

4、交通肇事罪與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區別的要點在於事故發生的時空條件。交通肇事罪發生的時空條件原則上限於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另外,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要求為特殊主體。

5、此外,要把交通肇事罪與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的區別是:前罪有違反交通運輸法規的法定要求,而後罪沒有違規的法定要求。

綜上可知,交通肇事罪是我國刑法第133條的內容,另外,在實踐中,交通肇事不等於是交通肇事罪,因此,我們還要嚴格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如果你對此有任何疑問,歡迎你及時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你詳細解答。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fanzui/xegr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