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搶劫案二十幾年是否有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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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當時有沒有立案,已經立案而且沒過追訴有效期,司法機關仍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立案,一般經過20年就不再追訴。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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