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非法集資有哪些渠道
- 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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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説現在我國政府正在努力的加大城市和農村建設的一體化,但是由於歷史遺留下來的一些問題,目前我國農村的法律是從整體層面上來看是比較薄弱的。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這一漏點,開始大勢的猖獗的在農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農村非法集資有哪些渠道?
一、農村非法集資有哪些渠道?
主要是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三)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四)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六)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七)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八)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十一)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二)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三、非法集資的特徵主要是什麼?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目前農村非法集資的一些方法主要包括種植,養殖,莊園開發或者是生態環保投資等各個名義。現如今農村的有一些公民的生活條件也是比較好的,對於政府來説,如何加強農村人民的普法知識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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