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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營職務侵佔怎麼辦?

個人經營職務侵佔怎麼辦?

一、個人經營職務侵佔怎麼辦?

個人經營職務侵佔怎麼辦?

個人經營職務侵佔可以向有關的機關投訴舉報,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職務侵佔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此處所稱“公司”,是指按照規定設立的非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稱“企業”,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國有的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設立的有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及一定數量的從業人員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如商店、工廠、飯店、賓館及各種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經濟組織;其他單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業以外的非國有的社會團體或經濟組織,包括集體或者民辦的事業單位,以及各類團體。

個體工商户是個體或家庭為單位進行經營的,不屬於本罪的犯罪客體。所以,應當不算職務侵佔。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此處所稱“公司”,是指按照規定設立的非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稱“企業”,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國有的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設立的有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及一定數量的從業人員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如商店、工廠、飯店、賓館及各種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經濟組織;其他單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業以外的非國有的社會團體或經濟組織,包括集體或者民辦的事業單位,以及各類團體。

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佔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佔有而未佔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在當代社會,如果遇到職務侵佔的這種行為,是需要對此進行處罰的,一般情況下按照《刑法》270條的規定,應當按照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罰金的定金處罰,所以遇到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積極的投訴舉報。

標籤: 職務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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