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裸照威脅企圖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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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裸照威脅企圖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嗎
以裸照威脅女方意圖發生性行為的,是否構成強姦罪要依據是否實施了性侵犯的行為而定,如果實施了,就會構成強姦罪,但也要區分強姦既遂和未遂。如果只是在圖謀階段,不構成強姦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強姦罪的未遂犯如何認定
我國刑法中並無強姦未遂這一罪名,強姦未遂依然屬於強姦罪。未遂則屬於犯罪形態中未完成形態的一種。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視為犯罪未遂。
就強姦罪而言,按照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於是否射精與既遂未遂無關。但有一個特例,如果強姦的是幼女,則以“接觸”為認定標準,即男子的生殖器與幼女的生殖器接觸就算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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