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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兒童雙方自願判幾年

買賣兒童雙方自願判幾年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需要看其是收買後繼續轉賣還是收買後自己收養,前者屬於拐賣兒童罪,處5-10年有期徒刑,嚴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至死刑。

買賣兒童雙方自願判幾年

後者情節較輕,如果收買兒童係為了私自收養,未造成嚴重後果,且歸案後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適用緩刑。

如果在收買後虐待兒童或阻撓執法人員救援的,構成其它犯罪,需要數罪併罰。

《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標籤: 自願 兒童 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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