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未滿14週歲入室盜竊該如何判刑

未滿14週歲入室盜竊該如何判刑

未滿14週歲入室盜竊該如何判刑

一、未滿14週歲入室盜竊該如何判刑

不會被判刑的。

1、未成年人入室盜竊是否判刑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2、首先,未滿十四周歲的人入室盜竊的,不負刑事責任,應當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

3、其次,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如果在入室盜竊過程中使用暴力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4、再次,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盜竊罪的,為了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構成搶劫罪,情節輕微的,可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5、最後,按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盜竊罪的責任形式是什麼

1、故意

(1)盜竊罪只能由故意構成。成立盜竊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所竊取的是他人佔有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佔有、所有的財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盜竊罪。但是,不能簡單地認為,只要行為人誤以為是遺忘物的,就缺乏盜竊的故意。因為他人“佔有”是一個規範的要素,只要行為人認識到了被法官評價為他人佔有的前提事實,就應認為行為人具備了盜竊罪的認識內容。

(2)就普通而言,還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盜竊的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將數額較大、巨大乃至特別巨大的財物誤認為是價值微薄的財物而竊取,又不屬於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不應認定為盜竊罪。

(3)立多次盜竊,要求行為人具有“盜竊”的故意,要求行為人在每次盜竊時都認識到自己在實施盜竊行為,但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多次”盜竊。成立入户盜竊,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進入的是他人的日常生活住所。誤將他人日常生活住所當做賣淫場所、普通商店而實施盜竊的,不應認定為入户盜竊。但是,非法進入後發現是“户”仍然盜竊的,則是入户盜竊。基於同樣的理由,成立攜帶凶器盜竊,需要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攜帶了兇器。

2、非法佔有目的

非法佔有目的不要説認為,只要行為人具有盜竊、詐騙等罪的故意即可,不必另具有非法佔有目的。首先,可以從客觀上區分盜竊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不必藉助非法佔有目的。其次,管時擅自使用他人財物的行為,之所以不構成盜竊罪,並非因為行為人缺乏非法佔有目的,而是因為行為本身不能被認定為盜竊行為。最後,刑法並沒有將非法佔有目的規定為盜竊等罪的主觀要素。

成立盜竊罪應以非法佔有目的為要件。

(1)不能以刑法沒有明文規定非法佔有目的為由,否認非法佔有目的是盜竊罪的主觀要素,因為許多犯罪中都存在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與責任要素;

(2)由於構成要件具有故意的規制機能,將非法佔有目的納入故意內容,就意味着增加了盜竊罪的構成要件要素,也導致不當推遲認定盜竊罪的既遂因而不妥當;

(3)非法佔有目的具有區分此罪與彼罪的機能。如果沒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要素,就難以認定該行為是盜竊還是故意毀壞財物;

(4)非法佔有目的具有區分罪與非罪的機能。不可罰的盜用行為與盜竊行為在外形上幾乎不能區分,必須藉助於非法佔有目的;

(5)將非法佔有目的視為不成文的主觀要素,與對盜竊罪的法益持限定的佔有説並不矛盾。因為法益問題與被害人方面的情況相關,非法佔有目的與行為人方面的情況相關,兩者屬於不同的領域。

三、盜竊罪從重處罰情節有哪些

1、多次扒竊作案的;

2、以破壞性手段盜竊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

3、入户盜竊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

5、勞改、勞教人員在勞改、勞教期間盜竊的;

6、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管制、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

7、曾因盜竊被治安處罰3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2次以上,2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8、曾因盜竊被免訴、免刑後2年內,或者因盜竊受過刑罰處罰後3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9、盜竊盲、聾、啞等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

10、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法律規定,對不滿14週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概不追究刑事責任。未滿14週歲入室盜竊該如何判刑,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網站地圖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chufa/ky9w8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