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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數罪併罰罪名有哪些?

對於數罪併罰罪名有哪些?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對被組織人、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對於數罪併罰罪名有哪些?

2.犯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3.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按照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參加者,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犯罪處罰。

4.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強姦被收買的婦女的,數罪併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有非法拘禁、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數罪併罰。

5.行為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有使用假幣行為的,依照《刑法》第171條出售、運輸假幣罪、第172條使用假幣罪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6.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7.實施《刑法》第140條至第148條規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8.犯保險詐騙罪,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9.因挪用公款索取、賄賂構成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10.納税人繳納税款後,採取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處罰;騙取税款超過所繳納的税款部分的,以騙取出口退税罪定罪處罰。並以偷税罪和騙取出口退税罪數罪併罰。

以上就是可以適用於數罪併罰原則的有關犯罪情況,不同的犯罪事實所認定的處罰標準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並由法院根據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標籤: 數罪併罰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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