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私闖民宅幾個人才算閉團伙?

私闖民宅幾個人才算閉團伙?

一、私闖民宅幾個人才算閉團伙?

私闖民宅幾個人才算閉團伙?

三個人就可以構成團伙。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造成財物嚴重損壞的;

3、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與涉嫌犯罪無關的人身、場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對3人(户)以上進行非法搜查的。

二、私闖民宅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是公民的住宅安寧權。人身權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權利,而住宅的安寧權是從屬於人身權的,是住宅內成員特有的。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間,尤其是住宅的安寧權,受法律保護,其真諦是私生活自由與安寧,因為家是私人生活的載體,是公民最安全、最隱祕、最獨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隱私權、財產權以及其他權利和自由的象徵。住宅安寧權,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個人生活不受侵擾的人格權,包括個人信息的控制權、個人生活的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佔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破門而入、翻窗而入,強行闖入等等。侵入的行為可以是公開的,也可能是祕密的,但是構成本罪並不以實施暴力為必要條件。“他人”是相對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該住宅內單獨或共同生活。對自己而言,親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過非法的手段侵入親友的住宅,也構成本罪。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人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比如,發生火災,家中無人,無法徵得同意,而消防隊員的破門而入,就屬於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只要是三個人或者三個人以上犯罪,就已經構成了團伙犯罪,在團伙犯罪裏面的主犯通常會判刑更為嚴重,因此如果是三個人私闖民宅主要的犯罪分子刑大概率是在三年以上,其他人是情形而定判三年以下,或者是被判處拘役。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chufa/08p5w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