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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後還審判麼?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後還審判麼?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後還審判麼?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後還審判麼?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後,與受害人達成賠償和解,一般還要審判,可以從寬處罰。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以及侵犯財產罪的犯罪案件中,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二、刑事和解的條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2、被害人明確表示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諒解;

3、雙方當事人自願和解,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4、屬於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過失犯罪;

5、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三、刑事案件和解的方式有什麼?

1、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達成和解,也可以經人民調解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同事、親友等組織或者個人調解後達成和解。檢察院對於達成和解條件的公訴案件,可以建議當事人進行和解,並告知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必要時可以提供法律幫助。

2、對符合刑訴法第277條規定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進行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根據案件情況,法院可以邀請人民調解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當事人親友等參與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

綜上所述,有些刑事案件發生後,比如詐騙案件,嫌疑人會積極賠償,彌補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達成諒解,簽訂和解書的話,法院在之後的審理程序中會考慮從輕處罰,刑事諒解是從寬處罰的條件之一。當然這個也有適用條件,像嚴重暴力犯罪,法院審理通常不會考慮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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