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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批捕後確認是犯罪嗎?

法律規定批捕後確認是犯罪嗎?

法律規定批捕後確認是犯罪嗎?

一、批捕後確認是犯罪嗎?

批捕後不是確認是犯罪,因為最終需要判斷是否是犯罪行為,應當是根據我們國家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為準。刑事案件立案是有犯罪嫌疑,不是馬上就確定犯罪行為,刑事案件立案後,是不是當天或立即就可以案犯或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須看犯罪證據與危害情形來確定,如果正在實施犯罪或危害他人與社會,有證據證明其犯罪行為能夠追究刑事責任或較重刑事責任的,一般會立即採取強制措施。如果危害不大,非現行犯罪又沒有逃脱可能的,可以待批捕後再採取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11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二、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1、偵查階段: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2、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3、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當代的社會如果經過檢察機關的審查,確實是符合批准逮捕的條件,那麼緊接着就可以進入到批准逮捕的階段了,在這裏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已經被執行批准逮捕,但是沒有經過法院定罪量刑也並不是屬於有罪人員。

標籤: 法律 犯罪 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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