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遺贈撫養協議優於遺囑繼承嗎?遺贈撫養協議優先於遺囑繼承。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撫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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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訂立的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高於後訂立的口頭遺囑的。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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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簽訂的補充協議優於主合同嗎專業分析:補充協議是次要的,不能優於主合同。補充協議是相對於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是從合同。已主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有當事人條款、標的條款和數量條款。除非補充協議中涉及上述條款的變更,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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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抵押權不能優於其他優先權受償。擁有房屋抵押權的債權人,只能位於其後,即在優先清償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税款後在一般的債權人之間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規定,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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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遺贈扶養協議效力優於遺贈嗎?遺贈扶養協議效力優於遺贈,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根據這條規定,在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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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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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抵押權優於質權受償嗎關於質權與抵押權競存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該條款關於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的受償順序的規定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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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理論中,我國的法律體系十分龐雜,按照不同的分類原則,既可以分為普通法和特別法、又可以分為複雜法和簡單法、還可以分為重法和輕法,但在司法實踐中,犯罪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可能具有較強的複雜性,當涉及到多個罪名、多項條款時,審判人員應按照法條競合的不同原則進行認定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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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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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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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原合同,補充協議不是必須簽訂的,但一旦簽訂補充協議,那説明協議內容對合同雙方來説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如果補充協議和合同本身條款內容有衝突,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合同本身。前面簽訂的合同代表了當時雙方的合意,而之後,雙方可以經過協商,改變或增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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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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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質權優於抵押權嗎關於質權與抵押權競存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該條款關於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的受償順序的規定不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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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補充協議不優於主合同。主合同才是屬於的主要的,補充協議是次要的。不能優於主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於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補充協議”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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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擔保物權優於普通債權的法條是什麼?擔保物權優於普通債權的法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1、税收優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税務機關征收税款,税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税人欠繳的税款發生在納税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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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法典遺囑指定監護優於法定監護嗎?遺囑指定監護是可以優先於法定指定的,遺囑監護是被監護人的父母以遺囑方式選定監護人的監護。我國現行法律對此種監護未作規定,司法實踐中予以承認。但這種遺囑應符合下列條件:立遺囑人須是被監護人後死的父母;立遺囑人須享有親權;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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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債權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保證,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如果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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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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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新的規定優於舊的規定、特別規定優於一般規定等法律適用規則,民法總則是最新頒發的關於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規範,合同法則是一部民事單行法。合同法的制定需要參照民法總則的規定,但兩者的不同之處還是很多的。《民法總則》(自2021年月1日起廢止)第十一條,其他法律對民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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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刑事處罰優於行政處罰是怎樣的啊!你好,你要諮詢的刑事處罰優於行政處罰的問題,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是分別針對不同的違法者所採取的兩種性質互異的制裁措施,違反行政法應受行政制裁,違反刑法應受刑事制裁,這本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會經常遇到一個違法行為同時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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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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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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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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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協議效力優於原合同嗎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原合同,補充協議不是必須簽訂的,但一旦簽訂補充協議,那説明協議內容對合同雙方來説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如果補充協議和合同本身條款內容有衝突,補充協議的效力優於合同本身。前面簽訂的合同代表了當時雙方的合意,而之後,雙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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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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