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況,比如:在開始互換時土地等級及質量是相同或相等的。而十年後的今天,有可能情況發生了變化,土地等級及質量存在差異,此時換回的話,對一方是顯然不公平的。可以雙方協商,對土地好的地塊予以適當補償即可。當然如果不存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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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主要目的是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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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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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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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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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訴訟時效三權是什麼意思?訴訟時效三權的意思是對於一般的民事權利在進行保護的時候,訴訟時效應當是三年的時間。明確了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等。並強調了訴訟時效的法定性。1、一般訴訟時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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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農户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權。《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這解決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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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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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三權具體是指哪些一是對專有部分的所有權。即業主對建築物內屬於自己所有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門可以直接佔有、使用,實現居住或者經營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獲取收益和增進與他人感情;還可以用來抵押貸款或出售給他人。二是對建築區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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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指的是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户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主要目的是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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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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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土地三權分置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就是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可以自主經營種植不違反國家政策的作物。隨着進城務工的農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轉讓給其他人,受讓人不擁有承包權,而是一種經營權。這樣,就有了三種權利,即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原農户的承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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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權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按照《物權法》規定,屬於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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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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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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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三權具體是指哪些?一是對專有部分的所有權。即業主對建築物內屬於自己所有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門可以直接佔有、使用,實現居住或者經營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獲取收益和增進與他人感情;還可以用來抵押貸款或出售給他人。二是對建築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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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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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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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權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按照《物權法》規定,屬於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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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土地三權分置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就是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可以自主經營種植不違反國家政策的作物。隨着進城務工的農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轉讓給其他人,受讓人不擁有承包權,而是一種經營權。這樣,就有了三種權利,即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原農户的承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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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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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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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權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按照《物權法》規定,屬於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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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宅基地在歷史上一直承載着穩定社會、穩定農民的特殊功能,即使在今天,宅基地在廣大農村腹地仍然承載着民生保障功能,這也使得宅基地制度改革成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最為複雜、最為敏感的領域。因此,必須樹立底線思維,搞好改革設計,審慎穩妥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與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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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權問題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户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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