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起訴法院管轄是哪裏的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
- 15210
- 城鎮職工工傷認定管轄地是哪裏1、對於已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參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參保經辦機構的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市外用人單位在我市進行生產經營期間,已在註冊地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應在註冊地進行工傷認定;未在註冊地為職...
- 29205
-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管轄是什麼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區分不動產和動產確定管轄。不動產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一般由造成動產損毀的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一方到沒有管轄...
- 27532
- 貨款糾紛訴訟法律對於所有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所以無論是貨款債務人是不是孕婦,都具有償還貨款的義務。對於拖欠不還的情況,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對債務人提起訴訟,但是訴訟具有時效限制。債權人需要在有效的時間內提交訴訟請求。1.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2.已註明履行...
- 22114
- 申請離婚涉及到的費用1、財產分割方面:夫妻雙方原則上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比如賭博、家庭暴力或者出軌等過錯,情況就會有所不同。存款是比較好處理的,如果是股票被套住了,要分割財產的話就比較麻煩了。如果是房子價格定不下來的情況,就需要先請評估師來定價,當然也要付一筆...
- 25360
- 行政訴訟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哪些第一審行政案件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和海關處理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確認發明專利權的行政案件,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所以行政訴訟...
- 11931
- 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 18170
- 不動產合同糾紛由誰管轄《民事訴訟法》專屬管轄原則規定,涉及不動產的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近年來,對於究竟什麼是不動產糾紛還缺乏明確界定,理論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實踐中逐漸傾向於將不動產糾紛區分為不動產權屬糾紛、不動產合同糾紛,兩類糾紛因性質不...
- 18056
- 追索撫養費案件管轄地一般是怎麼規定的呢行政訴訟管轄遵循的基本原則是:1.便於當事人參加訴訟,特別是便於作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對人蔘加訴訟。2.有利於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判決和執行。3.有利於保障行政訴訟的公正、準確。4.有利於人民法院之間工作量的合理分擔。...
- 29783
- 異地工傷認定管轄地是哪裏對於工傷認定的管轄權,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註冊地或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這些規定在實踐中便產生了企業法人註冊地和事故發生地勞動行政...
- 3398
- 最新的哪個部門是債權債務的管轄債權債務糾紛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的履行地法院,可以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管轄,雙方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 5112
- 異地工傷認定管轄地是哪裏對於工傷認定的管轄權,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註冊地或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如重慶市。這些規定在實踐中便產生了企業法人註冊地和事故發生地勞動行政...
- 29366
- 工傷訴訟管轄怎麼規定工傷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對不予認定工傷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 27828
- 沒有領證能共同買房嗎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二人是可以共同買房,也就是房產證上可以寫上2個人的名字,那麼該套房屋時屬於兩人共同財產,存在了共有關係;但是在貸款的時候,不能實行共同貸款,必須確認其中一人是主貸款人。在進行貸款的時候,需要通過雙方協商確認貸款的相關事宜。例如:確...
- 24942
- 一、勞動爭議案件仲裁階段可否指定管轄勞動爭議案件申請勞動仲裁的,不適用指定管轄,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
- 9442
- 家庭共有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7條第二款規定:“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以及《婚姻法》第42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在離婚案件中,照顧婦女...
- 21261
- 競業限制合同能否約定管轄1、競業限制協議能約定管轄。2、勞動爭議案件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
- 22293
- 一、合同糾紛歸哪個法院管轄1、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2、如果合同實際履行了,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轄權,則:(1)合同有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2)沒有約定履行地點的或約定不...
- 17262
- 仲裁案件中勞動仲裁管轄地是什麼?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無管轄權為由對勞動爭議案件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經審查該勞動仲裁委對案件確無管轄權的,應當告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2)經審查該勞動仲裁委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應...
- 25717
- 合夥財產糾紛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
- 29839
- 離婚財產法院怎麼判離婚財產法院怎麼判的回答是:(一)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財產類型:銀行存款(包括工資、經營性收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現金...
- 18901
- 不正當競爭行為1、含義: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競爭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概括性的規...
- 14085
- 離婚管轄問題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起訴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 23763
- 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案件管轄是什麼因離婚後財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原則規定,應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基於雙方曾經的婚姻關係產生的離婚後財產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會困惑,特別是涉及到...
- 27347
- 遺囑公證有管轄的規定麼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
- 6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