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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訴案上訴費交給哪個法院

民事上訴案上訴費交給哪個法院

一、民事上訴案上訴費交給哪個法院?

民事上訴案上訴費交給哪個法院

民事上訴案上訴費交給上級人民法院即可。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民事上訴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提出上訴狀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法院工作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根據規定,上訴人在提交上訴狀的時候就需要預交訴訟費,如果沒有交訴訟費,上級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以後,會通知當事人在7天之內交訴訟費。上訴費也是根據訴訟標的確定的,法律沒有規定上訴必須要多收一部分費用。

標籤: 上訴 民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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