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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用房屋起訴書怎麼寫

非法佔用房屋起訴書怎麼寫

一、非法佔用房屋起訴書怎麼寫?

非法佔用房屋起訴書怎麼寫

原告:

住址:

電話: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1)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違約金;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事實與理由:

被告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購房款履行了付款義務後,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購房合同成立,被告方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按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定,被告應當立即辦理房屋產權證並支付違約金。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利,特訴請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二、非法佔用房屋能定什麼罪?

1、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非法侵佔他人房屋案件訴訟費是按什麼標準收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非法佔用房屋是等於將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出或退還的,這已經是構成侵佔罪;若是違背房屋主人意願,拒不退出的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直接向當地法院起訴。如果不走司法這條途徑,可以找到街道委員會進行協商調解。

標籤: 起訴書 非法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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