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緣無故罵人屬於尋釁滋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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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緣無故罵人屬於尋釁滋事嗎?
無緣無故罵人屬於尋釁滋事,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二、無緣無故罵人存在哪些情節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一)多次辱罵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持兇器辱罵他人的;
(三)辱罵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六)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三、尋釁滋事涉嫌犯罪公安機關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立案。
報案後公安機關會對這些報案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偵查。
2、偵查。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詢問當事人、證人等有關的案件情況,還會對現場進行勘察、取證、對一些物件進行鑑定等。
3、偵查結束後移送審查起訴。
四、尋釁滋事涉嫌犯罪存在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審理?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尋釁滋事的表現形式包括隨意辱罵他人,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要接受治安處罰,對於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行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無故遭受到對方辱罵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報警處理,公安機關經過調查後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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