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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裁決能上訴嗎?

商事仲裁裁決能上訴嗎?

一、商事仲裁裁決能上訴嗎?

商事仲裁裁決能上訴嗎?

當事人產生商事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機構裁決,如果對於裁決結果不服,可以向管轄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對於仲裁結果出具後不得隨意更改和撤銷,只有當事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仲裁程序或者裁決結果不符合法定條件,否則法院不予支持。

對於仲裁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仲裁裁決書下達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因此,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裁決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結果,如果法院撤銷了仲裁結果,則可以根據雙方當事人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進行重新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仲裁裁決做出後當事人在限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就不得隨意變更和撤銷仲裁裁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選擇了仲裁解決糾紛,仲裁裁決作出之後,就不能再就該商事糾紛向法院起訴。

二、做出仲裁裁決後如何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並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執行機構在接受移送後,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執行結束。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作為申請人應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及被執行人的下落等情況,以利於執行。否則,在人民法院無法查到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應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

申請執行人瞭解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自行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有困難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調查。但申請執行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説明理由。

仲裁裁決有兩種,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勞動仲裁。無論是哪一種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必須在仲裁裁決下達限定期限內提出,並且提供證據證明符合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條件和要求。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民事主體之間的民商事糾紛的數量也是越來越多的,此時發生糾紛的當事人會選擇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在經過仲裁之後,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後,此時該有效的仲裁協議是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拘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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