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損害賠償 >名譽毀謗 >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罰標準是這樣規定的:行為人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對於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人員,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零五條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sunhai/mingyuhuibang/n0xy7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