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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危害? 高空墜物是否包括人

有哪些危害? 高空墜物是否包括人

一、高空墜物是否包括人,有哪些危害?

高空墜物是否包括人,有哪些危害?

高空墜物不包括人,主要是指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等造成不好的後果。高空拋物是拿不特定多數人的財產和生命開玩笑,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羣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對於這種不道德和違法的行為,需要從嚴處置,提升安全意識。

二、關於應對高空拋物的建議

(一)國家出台相關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就故意高空拋物事件,最高將以故意殺人罪論處,這項規定出台得很及時。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重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二)做好日常普法教育

平時在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做好普法宣傳教育,隨手亂扔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都會依照刑法定罪並且處罰。

(三)設置相關警示標語

各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在人羣居住地設置相關警示標語,如“禁止高空拋物,以刑法定罪並且處罰”。小區物業也應該主動進行宣傳,如發傳單、小區文化教育的LED顯示屏,讓更多的人知道高空拋物是會有坐牢甚至死刑的嚴重性,也就不敢高空拋物了。

所以高空墜物,一直被形象的稱之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不僅困擾着市民的生活,也威脅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果不重視這類問題,人們走在大街上都會感覺危機四伏,比如老舊牆體上可能脱落的瓷磚,缺乏維護的廢舊廣告牌,堆放在頂層平台上容易被風颳落的雜物,隨意擺放在陽台上的花盆天等,這些都存在着安全隱患。


標籤: 墜物 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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