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生效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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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合同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四)已交付定金。
二、定金合同怎麼寫?
定金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三、對定金擔保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綜上所述,定金合同同時滿足以上4方面的要求才受法律保護,不過,在簽訂定金合同的時候,定金合同中約定的定金標準最多不能超過標的額的20%,而且定金起到的是擔保作用,所以,若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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