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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合同定金條款怎麼寫

對於合同定金條款怎麼寫

一、對於合同定金條款怎麼寫

對於合同定金條款怎麼寫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委託合同的定金條款應該由當事人自行約定,而定金的上限不應超過合同金額的20%,條款中要約定定金交付的時間和違約的責任等內容。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二、定金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1、定金合同成立。

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備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時生效。

2、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並預見其行為後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進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實。

定金合同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5、實際交付定金。

定金合同屬於實踐性合同,自定金給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後,當事人應當依照定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定金給付義務。

6、主合同有效。

定金擔保合同是當事人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從合同,定金擔保合同的效力依存於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無效時,定金合同無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規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約定可以獨立於主合同而存在。

如果定金合同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的,所附的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屆至時定金合同才生效。定金擔保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特殊的條款,為定金擔保合同的生效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所以説,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定金合同,可以起到約束雙方防止糾紛的作用,只要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按照約定向對方作出賠償。合同。一定要檢查清楚定金的金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標籤: 定金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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