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技術合同相關問題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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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技術合同相關問題包括哪些?
1、掌握簽訂合同的生效前提
合法的權益人(當事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技術合同的基本條款
2、技術合同的十二項基本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地址
(2)項目名稱
(3)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4)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6)風險責任的承擔
(7)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8)驗收標準和方法
(9)價款、報酬、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10)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3、合同一定要掌握的六要素
(1)合同命題—技術合同的標題與合同主體內容要相符
(2)合同實施的主體單位
(3)實施合同中技術的主體內容
(4)合同總金額(技術合同交易總額)和技術交易額
(5)技術實施的(責任、權屬等)約定
(6)合同簽訂地點和違約法律處理方式
4、技術合同認定規範性要求
是對合同登記管理部門的約束,也是對合同當事人的共勉。為使技術合同定性準確,技術合同簽訂時應該做到:合同命題準確、合同內容清晰、合同標的中技術承擔內容、合同總額及技術交易額明確。
二、技術合同有哪些類別?
技術合同的類別共有四種,分別是技術轉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諮詢合同以及技術服務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條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項目的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技術合同是我國的專業性極強的合同類型之一,因此我國的法律對技術合同的保護十分嚴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需要簽訂技術合同的情況,需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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