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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是什麼?

技術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是什麼?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技術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是什麼?

技術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二)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三)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四)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五)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項目名稱;

2.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風險責任的承擔;

6.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7.驗收標準和方法;

8.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和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上述技術合同的條款是指導性條款,不要求訂立技術合同的當事人必須採用,也不限制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其他權利義務。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從實踐看,技術合同的內容規定明確、具體,有利於雙方當事人瞭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不致產生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從而有利於合同的履行。

產權轉移書據有如下規定:

(一)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二)產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據(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列舉徵税的憑證,不貼印花。

(四)產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税。

技術合同是關於技術轉讓、開發和服務等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是指關於產權買賣、繼承、交換等所立的書據。技術合同的條款主要是:保密條款、成果歸屬條款和支付方式條款等。產權轉移書據是不需要交印花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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