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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權處分合同呢

什麼是無權處分合同呢

什麼是無權處分合同呢
律師解析:無處分權的合同是指無處分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就他人的權利標籤訂的合同。
這種合同需要經過權利人的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在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才能有效。
出賣人無權處分訂立的合同,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第一款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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