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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還商鋪及起訴通知

交還商鋪及起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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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還商鋪及起訴通知

交還商鋪及起訴通知

西安某某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4月1日前,我已退出商鋪不再經營;4月1日,我發函通知解除《租憑合同》時已向貴單位移交商鋪且建議貴單位及時接收商鋪、儘快啟動招商工作,以免損失擴大。

因貴單位與我就退還租金、押金及裝修管理費和違約金事宜協商未果,目前我已起訴至新城區法院。

在此,我隨時期待與貴單位和解,協商退還資金及承擔違約金事宜,以最少的成本解決彼此的糾紛。

通知人:

年 月 日

標籤: 起訴 商鋪 交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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