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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買賣合同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買賣合同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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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訴訟時效的適用

訴訟時效制度是民商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具有較強的實踐性,立法目的是督促權利人行使權利且禁止權利的濫用。《民法總則》第11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在權利義務關係更趨複雜的現實情況下,這樣規定更有利於建設誠信社會,更好的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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