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買賣合同 >汽車買賣合同 >

江西省轎車買賣合同

江西省轎車買賣合同

江西省轎車買賣合同

江西省轎車買賣合同

買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xxx(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

(2)餘款x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maimaihetong/qichehetong/y1oj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