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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實用31篇)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實用31篇)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1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實用31篇)

合同範本欄目

合夥企業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性質為合夥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註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夥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三條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企業經營範圍

第五條合夥目的:為社會創造税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條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別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第五章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合夥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

出資方式

數額

出資比例(%)

合夥人各自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户,並出具由全體合夥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________________的合夥人。

二、新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夥人承認原合夥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原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商務會所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卡*OK包房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壹仟萬元人民幣第六條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甲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二)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三)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四)丁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五)合夥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付出資。預期無正當理由不繳付出資份額的,按自動放棄本公司的營利分紅。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吸收其他人員入夥,並佔原合夥人出資份額比例。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1、本公司按年收入實行分紅,分紅比例以出資份額所佔總註冊資金鐵百分比進行計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經營期間,如有虧損事由,即出現債務,由合夥人以出資比例承擔。(即承擔:甲:35%,乙:30%,丙:30%,丁:5%)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

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法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吳*榮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1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九條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並承擔合夥期間的債務,退夥人有權將自己的合夥份額轉讓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也有權利在退夥人員退出後追加出資份額。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款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10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事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願通過協調、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為了能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促使公司經濟效益更突出,儘早為所有股東收回投資本金,公司決定每月拿出總利潤10%作為行政管理獎勵。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相關,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夥企業的名稱:

2、合夥企業經營場地:

第二條合夥人情況

1、合夥企業原合夥人情況

(1)合夥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2)合夥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出資金額:

2、入夥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

(1)入夥人名稱:;身份證號碼

(2)出資方式:;

(3)出資金額:

第三條合夥企業權利義務分配

1、入夥人完成出資後,成為本合夥企業的正式合夥人;

2、合夥企業債務分擔:

3、入夥人完成出資後,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變更為;出資比例為;

4、入夥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夥出資義務;

6、合夥人應當在入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後日內辦理完畢合夥企業合夥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負責人:(身份證號碼:)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夥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利潤分配:

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合夥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後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4、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夥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償還;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要承認本合夥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夥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不利合夥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夥時退夥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而退夥,而給合夥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夥人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後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

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附件

第十條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份,由各執一份。

入夥人簽章:原合夥人簽章:

簽章時間:簽章時間:

本協議簽訂地點: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________________的合夥人。

二、新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夥人承認原合夥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夥人(簽章):________ 原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新入夥人入夥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人基本情況

1、.新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新合夥人}})

2、.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原合夥人}})

第二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上述原合夥人共同出資,以 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 ,屬於普通合夥企業,由和 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 新合夥人出資情況

1、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新合夥人的出資義務應在 年 月 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 。

第四條 合夥關係

新合夥人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 。

3、債務承擔

(1)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2)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夥情形

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1)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 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夥人按退夥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 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新合夥人}})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原合夥人}})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________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________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新入夥人入夥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人基本情況

1、.新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新合夥人}})

2、.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原合夥人}})

第二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上述原合夥人共同出資,以_______________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________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屬於普通合夥企業,由和__________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 新合夥人出資情況

1、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2、新合夥人的出資義務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關係

新合夥人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

3、債務承擔

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夥情形

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夥人按退夥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_______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__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1、 為方便甲方註冊及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原合夥人註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夥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夥人。

2、 新合夥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一、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 新合夥人基本情況:__________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新合夥人性質:__________有限合夥人

3、 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4、 繳付期限:__________

5、 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 乙方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之書面指令,於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認可甲方《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 乙方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佔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五、 本《入夥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_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_____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是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_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是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以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夠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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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要蓋合同章還是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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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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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轉讓的情形
合同轉讓協議注意查看轉讓合同的相關條款約定清楚,比如履行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等。查看違約責任是否明顯不公平等,可以進行公證的儘量公證或者找見證人見證。注意審查合同的相關內容是否違法。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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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作為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們之所以要籤合同的原因是,我們能夠通過合同來約束當時是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當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義務辦事情時我們可以通過合同證明其有義務,要去其履行義務,如果不履行義務則可以訴訟等方式要求對方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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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為_____幣_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新入夥人入夥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人基本情況

1、.新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2、.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上述原合夥人共同出資,以 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 ,屬於普通合夥企業,由和 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 新合夥人出資情況

1、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新合夥人的出資義務應在 年 月 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 。

第四條 合夥關係

新合夥人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 。

3、債務承擔

(1)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2)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夥情形

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1)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 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夥人按退夥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 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年修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下統稱“相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即天津_______中心有限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訂立本合夥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合夥人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地區)正式簽署:

合夥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並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並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單稱為“合夥人”,合稱為“全體合夥人”。

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夥人,乙方為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甲方不執行事務,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

合夥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有限合夥企業。

經營場所:________。

組織形式:有限合夥。

合夥目的:實現合夥人投資的保值增值。

經營範圍:________

上述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等均以登記機關核准的內容為準。

出資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貨幣和實物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月___日前,繳付出資完畢;

乙方以第4.03條所列勞務出資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乙方應於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分期繳付。

甲方繳付出資時,應將貨幣劃入企業的帳户,將實物資產交付乙方,乙方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代表企業向甲方出具收據,作為出資證明文件。

乙方以其在企業的三年勞務(企業成立之日起)作為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乙方在企業的一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三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

合夥人的出資,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企業的財產。合夥人在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企業的財產。

企業成立後,增加或減少對企業的出資,應當由全體合夥人決定。

有限合夥人可以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普通合夥人以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企業年度或一定時期的利潤和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擔:

利潤全部分配給甲方,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

如企業分配給甲方的利潤累計達到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則此後不再採取以上方式,而應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

上述利潤分配和虧損承擔,應在企業年底分紅、合夥人財產份額退還或被執行、企業清算時實施。

執行事務合夥人

執行事務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全體合夥人的授權執行企業的合夥事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選任條件和程序:

有限合夥人不得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

企業有一名普通合夥人的,應當由該普通合夥人擔任;

企業有數名普通合夥人的,按照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委託一名或數名普通合夥人擔任。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職權:

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企業融資、擔保、重大資產處置、設立分支機構的方案;

制訂企業員工的工資標準方案;

決定企業員工的獎金髮放方案;

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提請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本協議約定和全體合夥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除非全體合夥人另行聘任,執行事務合夥人兼任企業的經理,按照第8.01條行使職權。

執行事務合夥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超越職權執行事務;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

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佔企業財產;

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

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擅自將企業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使用;

泄露企業的商業祕密;

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不執行事務合夥人

不執行事務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企業。

不執行事務合夥人享有以下權利,但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瞭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獲取財務報告,查閲會計帳簿等財務資料;

按照第7.03條規定,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企業的以下事項,應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員工的工資標準;

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選擇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財務負責人;

改變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借款、擔保、設立分支機構;

企業重大資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等)處置;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理

企業設經理,經理對全體合夥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全體合夥人或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決定;

組織實施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擬訂企業的獎金髮放方案;

制定企業的具體規章;

決定錄用或辭退應由全體合夥人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員工;

本協議或全體合夥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應參照執行事務合夥人、普通合夥人遵守第6.05條、第9.01條、第9.02條約定的相關規則。

同業禁止和交易限制

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企業進行交易。

財務會計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

企業財務報告,包括月報、半年報、年報,應及時送交合夥人。

特別約定

甲方可以向企業拆借資金,對使用期限在7日以內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對使用期限超過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乙方提請聘任的財務負責人,應由甲方推薦,此項不視為甲方執行事務。

如企業當月有純利潤,可以發放獎金,但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以下標準:

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15%);

企業進入執行第5.01(2)條的階段,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10%)。

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情況,乙方可以按照相應的工資標準和獎金髮放方案從企業取得報酬。企業籌備期間的乙方報酬,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乙方應當促使企業在每月最後一日上報給甲方一份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於本月銷售、本月庫存、佔壓資金、費用支出、本月毛利潤、本月純利潤、獎金方法情況。

入夥和退夥

合夥人以外的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在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經理違反第6.05條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應當先對企業財產進行利潤和虧損的分配和分擔。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解散及清算

合夥期限:15年,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企業連續二(2)年虧損或未分配利潤;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30)天;

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按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合夥人、經理等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應當立即糾正違約行為,其違約行為取得的利益歸企業所有,給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任何爭議,全體合夥人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合夥人向其他合夥人發出有關開始該等協商的書面通知後三十(30)天內,爭議仍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則合夥人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附則

本協議對全體合夥人、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提及的和附於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附件如下:

附件一:甲方的出資清單;

附件二:合夥人身份證複印件。

除非另有説明,本協議提及的條款和附件,指本協議的條款和附件。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簽署書面協議。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全體合夥人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署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簽字頁)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全體合夥人正式簽署,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乙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年修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下統稱“相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即天津_______中心有限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訂立本合夥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合夥人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地區)正式簽署:

合夥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並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並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單稱為“合夥人”,合稱為“全體合夥人”。

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夥人,乙方為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甲方不執行事務,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

合夥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有限合夥企業。

經營場所:________。

組織形式:有限合夥。

合夥目的:實現合夥人投資的保值增值。

經營範圍:________

上述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等均以登記機關核准的內容為準。

出資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貨幣和實物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月___日前,繳付出資完畢;

乙方以第4.03條所列勞務出資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分期繳付。

甲方繳付出資時,應將貨幣劃入企業的帳户,將實物資產交付乙方,乙方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代表企業向甲方出具收據,作為出資證明文件。

乙方以其在企業的三年勞務(企業成立之日起)作為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乙方在企業的一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三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

合夥人的出資,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在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企業的財產。

企業成立後,增加或減少對企業的出資,應當由全體合夥人決定。

有限合夥人可以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

普通合夥人以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企業年度或一定時期的利潤和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擔:

利潤全部分配給甲方,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

如企業分配給甲方的利潤累計達到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則此後不再採取以上方式,而應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

上述利潤分配和虧損承擔,應在企業年底分紅、合夥人財產份額退還或被執行、企業清算時實施。

執行事務合夥人

執行事務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全體合夥人的授權執行企業的合夥事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選任條件和程序:

有限合夥人不得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

企業有一名普通合夥人的,應當由該普通合夥人擔任;

企業有數名普通合夥人的,按照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委託一名或數名普通合夥人擔任。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職權:

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企業融資、擔保、重大資產處置、設立分支機構的方案;

制訂企業員工的工資標準方案;

決定企業員工的獎金髮放方案;

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提請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本協議約定和全體合夥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除非全體合夥人另行聘任,執行事務合夥人兼任企業的經理,按照第8.01條行使職權。

執行事務合夥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超越職權執行事務;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

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佔企業財產;

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

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擅自將企業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使用;

泄露企業的商業祕密;

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不執行事務合夥人

不執行事務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企業。

不執行事務合夥人享有以下權利,但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瞭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獲取財務報告,查閲會計帳簿等財務資料;

按照第7.03條規定,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企業的以下事項,應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員工的工資標準;

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選擇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財務負責人;

改變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借款、擔保、設立分支機構;

企業重大資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等)處置;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理

企業設經理,經理對全體合夥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全體合夥人或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決定;

組織實施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擬訂企業的獎金髮放方案;

制定企業的具體規章;

決定錄用或辭退應由全體合夥人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員工;

本協議或全體合夥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應參照執行事務合夥人、普通合夥人遵守第6.05條、第9.01條、第9.02條約定的相關規則。

同業禁止和交易限制

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企業進行交易。

財務會計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

企業財務報告,包括月報、半年報、年報,應及時送交合夥人。

特別約定

甲方可以向企業拆借資金,對使用期限在7日以內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對使用期限超過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乙方提請聘任的財務負責人,應由甲方推薦,此項不視為甲方執行事務。

如企業當月有純利潤,可以發放獎金,但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以下標準:

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15%);

企業進入執行第5.01(2)條的階段,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10%)。

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情況,乙方可以按照相應的工資標準和獎金髮放方案從企業取得報酬。

企業籌備期間的乙方報酬,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乙方應當促使企業在每月最後一日上報給甲方一份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於本月銷售、本月庫存、佔壓資金、費用支出、本月毛利潤、本月純利潤、獎金方法情況。

入夥和退夥

合夥人以外的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在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經理違反第6.05條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退夥時應當先對企業財產進行利潤和虧損的分配和分擔。

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解散及清算

合夥期限:15年,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企業連續二(2)年虧損或未分配利潤;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30)天;

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按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合夥人、經理等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應當立即糾正違約行為,其違約行為取得的利益歸企業所有,給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任何爭議,全體合夥人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合夥人向其他合夥人發出有關開始該等協商的書面通知後三十(30)天內,爭議仍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則合夥人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附則

本協議對全體合夥人、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提及的和附於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附件如下:

附件一:甲方的出資清單;

附件二:合夥人身份證複印件。

除非另有説明,本協議提及的條款和附件,指本協議的條款和附件。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簽署書面協議。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全體合夥人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署後,於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簽字頁)

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全體合夥人正式簽署,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乙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2

為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志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1、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3、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人的姓名、住所、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用______出資,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合夥經營合同書。

2、合夥人: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用______出資,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

三、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提取10%公益金,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如企業虧損亦按投資比例承擔風險責任。

四、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帳簿。

3、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5、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6、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同範本《合夥經營合同書》。

7、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改變合夥企業名稱,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其他財產權利,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五、入夥與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對前合夥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當出現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全體合夥人同意、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人可以退夥。

4、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合夥人為當然退夥。

5、當合夥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將其除名,並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退夥。

6、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財產情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的辦法,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7、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有繼承權,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從繼承之日起,即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資格。合法繼承人不願成為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合夥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合法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六、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合夥企業解散。

2、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清算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税款,合夥企業債務,返還企業的出資的順序進行清償。

七、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其他規定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_____年。

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3

投資人:身份證: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依據現代企業制度及所有參與者的意願,為實現共同合作之願望,特制定本協議各條款;

二、本協議所有參與者系自願參加;

三、本協議為組建福建會館而制定。

四、本協議規定投資額度按福建會館章程相關條例執行;

五、籌集的資金打入福建會館的專用賬户內,公司成立後轉入新公司賬户;

六、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七、所有款項的用途及有關福建會館的投資事宜,對所有投資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次投資即為福建會館的入股本金,投資人將獲得相應股份並享有其權利義務。

九、如本協議因故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清算條款進行清算。

十、本協議公佈後三日之內,將在福建會館招開投資人會議並舉行投資活動,選舉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安排以後工作。其餘未盡事宜,由福建會館執行機構決定並報投資人全體會議備案;

十一、本協議規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執行機構人員不領取報酬;公司成立之後,由投資人全體會議或董事會決定;

十二、執行機構主要工作有:

1、製作福建會館項目商業計劃書;

2、精心挑選合作的投資人;

3、與投資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4、組織重點投資人到福建會館實地考察;

5、協助與投資人的談判;

6、負責起草相關投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董事會決議等。

7、協助安排簽約儀式。

8、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十三、本協議規定,原則上執行機構不能逾越本協議的要求,若在福建會館項目進行過程中,投資人或投資人提出了與本協議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執行機構不能自作主張,應徵求投資人全體大會之意見,待投資人全體大會有明確答覆後,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十四、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應每週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以書面向投資人全體大會進行彙報。

十五、本協議規定,如合同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隨着研究工作的深化,發現本項目或原定的內容、指標等確需撤銷或作必要調整、修改時,必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如屬客觀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項目不能履行時,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才能撤銷或修改,並提交相應報告。

十六、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撤消或終止本協議,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七、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或)蓋章並繳款後生效,一式兩份,投資人與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各一份在簽訂正式公司章程時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正式投資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資有風險,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全體投資人商議解決。

投資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4

投資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納資人:__________納資人住址:__________

乙方因經營需要,申請甲方給予投資,並由擔保人給予擔保,經甲、乙方及擔保人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投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二、甲方向乙方的投資為短期投資,投資期限為_____天,自_____至_____。投資期滿,乙方同意甲方收回投入的資金。

三、甲、乙雙方屬於合作制,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乙方同意每月按投資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投資的利潤回報。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投資期限屆滿,如乙方不能按約定退回甲方投資,每日按投資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回投資款,並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付給甲方投資利潤,已經預收的,多收部分甲方予以退還。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投資。

經營不善嚴重惡化的;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喪失商業信譽的;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等其他情形。

七、如因乙方違約需要對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或引起訴訟等,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為確保甲方投入的資金能夠按約定收回,擔保人對乙方在合同中應承擔的全部義務自願擔保,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九、如發生糾紛引起訴訟,由___市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合同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5

合夥協議怎麼寫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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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6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①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這是每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
②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
③數量。注意,在寫數量時,一定要用標準的計量單位,千萬不要使用比較模糊的單位,如幾釐利、幾垧地。否則,一旦就此產生糾紛則法院難以認定其具體所指。
④質量。不同產品或勞務的質量評價方法不同,所以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監控測量的質量標準。國家有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執行。
⑤價款或者報酬。是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所付代價的貨幣支付。價款一般指對提供財產的當事人支付的貨幣。
在合同中,還要説明付款方式,即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付款的具體時間或具體環節等。合同中還要注意註明總價款和單位價款,單價和總價要分別進行約定。
有些合同比較複雜,如需要支付運費等,這時需要明確這些可能發生的費用由誰負擔。
⑥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規定的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如交付標的物、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勞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
⑦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
在確定違約責任時,要分析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違約問題,並分別規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在支付費用方面違約了怎麼處理,在物品或勞務交付方面違約了怎麼處理等。這樣便於當事人處理違約問題。
⑧解決爭議的方法。解決爭議的方法指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對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時的解釋以及法律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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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7

物業入夥作業指導書1業主入夥:

1.1)區域管理員需審核並複印留存以下資料:

1)入夥通知書(留存原件);2)房產證或房地產買賣合同(附所購物業紅線圖,留存原件);3.)如屬個人業主,應提供業主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4)如屬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留存之複印件上應加蓋企業公章),如法人代表親臨辦理,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或護照;

5)如為代辦,應驗證代辦人身份證或護照(留存複印件)及授權委託書(留存原件)。

1.2)入夥手續的辦理:

1)填寫《收費通知單》並協助業户在管理處收費室繳納各項費用;

如業户未繳或未全繳納入夥費用,則不予辦理入夥手續。

建議業户辦理《銀行繳費託收協議書》;2)填寫《業户基本情況表》;3.)簽署《管理公約》及《治安消防責任書》;

4)發放《業户手冊》、《裝修規則》;

5)帶領業户驗收物業,並請業户在《收樓驗收表》中籤字;

6)如業户同意接收,則簽署《收樓書》併發放鑰匙;

7)如業户需要申請車位、水牌和信箱,請業户提交相關資料,引領業户至收費室繳交相關費用;

8)相關區域的客户服務員負責收集每位入夥的業户上述入夥資料,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1.3)業主產權轉讓後新業主入夥:不需提交入夥通知書、紅線圖及簽署《管理公約》,並無須收樓發放鑰匙,其他均參照

1.1與

1.2實行。

2租户入夥:

1)區域管理員需審核並複印留存以下資料:

1)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2)如屬個人租户,應提供業户身份證或護照,並留存複印件;3.)如屬企業法人,應提供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及營業執照(留存之複印件上應加蓋企業公章);

4)如為代辦,應驗證代辦人身份證或護照(留存複印件)及授權委託書(留存原件);

5)填寫《業户基本情況表》;

6)發放《業户手冊》;

7)簽訂《租户協議書》;

8)填寫《收費通知單》並協助業户在管理處收費室繳納各項費用;

如業户未繳或未全繳納入夥費用,則不予辦理入夥手續。

建議業户辦理《銀行繳費託收協議書》;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8

入夥協議(普通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新入夥人入夥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人基本情況

1、.新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2、.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合夥企業基本情況本合夥是由上述原合夥人共同出資,以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屬於普通合夥企業,由和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新合夥人出資情況

1、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元人民幣(大寫:)。

2、新合夥人的出資義務應在年月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

第四條合夥關係新合夥人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新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

3、債務承擔

(1)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2)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退夥情形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轉讓出資的規定允許新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夥人按退夥處理。

第八條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年。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新合夥人:原合夥人:簽訂日期: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29

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入夥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甲方:_乙方:_鑑於:為方便甲方註冊及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原合夥人註冊設立了: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夥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

1.新合夥人基本情況:名稱/姓名:_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地址/住址:_

2.新合夥人性質:有限合夥人

3.認繳出資額: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萬元。

4.繳期限: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

5.乙方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之書面指令,於_年_月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萬元支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户名:_開户行(包括支行名稱):_賬號:_

6.乙方認可甲方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7.乙方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佔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8.本入夥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0.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30

餐飲業合作經營協議書甲方:_身份證號碼:乙方:_身份證號碼:丙方:_身份證號碼:丁方:_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經營場所位於:法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100000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100000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100000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年_月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全體合作人簽章處: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夥企業入夥協議書模板31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夥企業的名稱:

2、合夥企業經營場地:_次條合夥人狀況

1、合夥企業原合夥人狀況

(1)合夥人名稱:_份證號碼:_資金額:

(2)合夥人名稱:_份證號碼:_資金額:_資金額:

2、入夥人狀況及出資金額、方式

(1)入夥人名稱:;身份證號碼

(2)出資方式:;

(3)出資金額:第三條合夥企業權利義務安排

1、入夥人完成出資後,成為本合夥企業的正式合夥人;

2、合夥企業債務分擔:

3、入夥人完成出資後,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變更為;出資比例為;

4、入夥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夥出資義務;

6、合夥人應當在入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內辦理完畢合夥企業合夥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負責人:_身份證號碼:)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夥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利潤安排、虧損分擔方式

1、利潤安排:合夥企業利潤安排根據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安排(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安排方式:合夥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後根據本協議商定進行利潤安排。利潤安排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4、債務擔當: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夥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償還;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需要承認本合夥協議需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執行合夥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需有正值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不利合夥時退夥退夥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在不利合夥時退夥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而退夥,而給合夥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夥人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後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

第十條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商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份,由各執一份。入夥人簽章:_合夥人簽章:_章時間:_協議簽訂地點: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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