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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親屬户口掛靠可以嗎?

非直系親屬户口掛靠可以嗎?

非直系親屬户口掛靠可以嗎?

一、非直系親屬户口掛靠可以嗎?

可以的。

(一)按照現行户籍管理規定,非直系親屬遷入的,需要在親屬家長期居住,請本人和親屬攜帶户口簿、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在此居住證明以及親屬同意您在此入户證明到您親屬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二)户口掛靠在親友家中由掛靠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對本區、縣內掛靠的,申請人持遷入地派出所批准證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持户口遷移證、親友户口簿、親友家庭户户主簽名的掛靠户口責任書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三)對跨區掛靠户口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後報分局簽發《户口準遷證》,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書面申請、聯繫電話、通信地址;

2、親友家庭户户主簽名的掛靠户口責任書及其户口簿;

3、本人及被掛靠人居民身份證;

4、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

5、落户地村居或單位出具長期居住證明和接收證明。

二、集體户口可以長期使用嗎?

集體户口不能長期使用,集體户口是一個單位為解決聘用外省市人員户籍的問題,通過向公安機關申請而獲得的户籍登記地址。一般一個單位要達到一定的人數規模可以開户,不足的招聘人員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勞動市場。

集體户不同於居民户口。不能與本市的居民户相互遷移。如果離開單位,户口必須轉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須遷回。嚴格的説是一個介於臨時户口與常住居民户口中間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與普通居民一樣,但在遷移上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如果要將户口掛靠到親屬户口的話,需要得到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是派出所的同意的,然後再去辦理相關手續。集體户口是不可以長期使用的,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一定要及時地轉移出來。不然等到過期了之後,就屬於黑户的範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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