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出生證明有結婚證才行麼?
- 出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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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地區的醫院規定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明需要用到: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原件、保健手冊回執單、母親出院結賬單、父母雙方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父母户口簿及複印件(複印首頁及本人頁)、生育證(準生證)等。
1、憑父母雙方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出生醫學記錄由產房大夫認真填寫完整。
2、領證人認真、詳細檢查出生醫學記錄,確認無誤後簽名。
二、出生證明有哪些用處?
出生證明是寶寶人生路上的第一個證明,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它可以證實寶寶是在中國境內出生以及相應的出生狀況等基本內容;
2、證實出生寶寶有哪些直系的血親關係;
3、它是寶寶申報國籍的重要醫學方面的根據;
4、它也是户籍登記機關給新生兒户口登記的重要依據;
5、剛出生的寶寶可以憑藉它獲得一些保健服務;
6、《出生醫學證明》可以作為有效憑證辦理小朋友相關事項。
三、辦出生證明要注意哪些事項?
新生兒父母在填寫出生證明的相關內容時,一定要注意以下的事項:
1、家長在填自填單的時候,務必要考慮好再填寫,一旦填好打印出來,就不可以再改動了。
2、在拿到寶寶的出生證的時候,注意仔細核實,看填寫的部分是不是有錯誤的地方。一旦發現,及時向寶寶出生的醫院説明情況,申請重新換一個。該證不允許塗改,如果有塗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標準的,等同無效。
3、家長要重視該證,它是寶寶的有效證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要好好保存。
4、在這裏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在給寶寶辦理出生證之前,一定要給孩子取好名字,否則很可能無法順利拿到出生證。
綜上所述,新生兒出生後,家長應該在醫院辦好出生證明,這個在以後上户口的時候要用到。出生證明的用途比較多,要妥善保管。辦這份證明的時候需要雙方的結婚證原件,丟失的話應該補辦好再來辦。一旦出生證明遺失,父母應該儘快的到醫院補辦,以免影響今後接種以免,給孩子上户口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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