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證明怎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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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現實生活之中,廣泛存在着民事主體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為了使得此部分民事主體的權益得到保障,我國立法機關制定了很多確切的保護性質的機制,包括監護人制度等,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證明怎樣開?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證明怎樣開?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
未成年人監護人證明應該到該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户籍管理部門開。
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原件及其複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如下:
(一)父母為未成年人的當然法定監護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證明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開具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法定監護人證明怎麼寫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
對於民事主體來説,在開具證明之前,需要先確定被監護人的性質,然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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