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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要撫養費划算嗎?

離婚不要撫養費划算嗎?

離婚不要撫養費划算嗎?

我們大家在生活當中肯定都遇見過離婚的現象,離婚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了。但是離婚傷害最大的不是雙方,其實是孩子。離婚時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所以説撫養費是要支付的。那麼離婚不要撫養費划算嗎?

撫養費是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決的,只要都同意就可以。

但給付方不能強行要求不支付;而且以後發生變化,還是可以要求給予支付撫養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因此,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不要撫養費划算嗎的問題肯定是不划算的,孩子成長所需要的費用其實非常的高,我們一個人生活帶孩子的話生活起來肯定都是有一定的困難的,所以説撫養費對於這種情況是很重要的。而且撫養費是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所以説我們該要還是要要的。

標籤: 划算 撫養費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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