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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新婚姻法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新婚姻法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一、新婚姻法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婚姻法》已經失效了,相關內容已經被《民法典》取代。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一定要給撫養費嗎?

“撫養費”,顧名思義,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是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撫養費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係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因此,一般情況下,離婚後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給未成年子女給付撫養費。

三、子女撫養費可以減免嗎?

(1)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2)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説,父母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要給撫養費,撫養費主要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撫養費是在父母離婚之後才產生的,是由未盡到撫養義務的一方支付的,不同的地方撫養費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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