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離婚 >

離婚户口遷回原籍的方法有什麼?

離婚户口遷回原籍的方法有什麼?

一、離婚户口遷回原籍的方法有什麼?

離婚户口遷回原籍的方法有什麼?

一)、遷回原籍。夫妻離婚後,女方可以回遷回結婚前原户籍所在地、遷往經常居住地。本人可以帶着離婚證、本人身份證還有户口本,去當地的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再到原户籍管理部門填寫遷移申請書申請遷移。原户口所在地同意遷回就可以遷回。

1、離婚後雙方的户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户口本。

2、帶上户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户籍處,工作人員會給填一張户口遷移證,然後把户口從這個地方的户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户口遷移證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處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户口遷回工作單位。

二)、再婚後遷出。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户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説的,還必須具體瞭解當地的户籍政策和細則

三)、另立門户。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離婚後户口從外地遷來的一方如果希望把户口留在當地的,通常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户口政策或當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才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二、離婚後孩子户口怎麼處理?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協商好的撫養權歸誰户口就跟誰,辦理户口手續需要帶的材料是:

1、離婚證;

2、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户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户口就落在誰的名下。辦理户口遷出手續時,需要攜帶以下材料:離婚證,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二人的户口本,居委會開的遷入證明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lihun/rre70r.html